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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筑对智能应急照明系统的照明度要求

发布时间:2023-09-21 10:46:21作者:超级管理员浏览量:159

建筑对智能应急照明系统的照明度要求

楼梯间、前室或合用前室、避难走道的地面智能应急照明系统水平照度不应低于5.0lx。

人员密集场所、避难层(间)内的地面智能应急照明系统水平照度不应低于3.0lx;病房楼或手术室内的避难间不应低于10.0lx。

疏散走道的地面智能应急照明系统水平照度不应低于1.0lx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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消防控制室、水泵房、自备发电机房、配电室、防烟与排烟房,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正常工作的其他房间的智能应急照明系统,仍应保证正常照明的照度。